近日,中国作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筹备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这预示着有关使用者滥用作家作品、肆意践踏著作权的混乱局面有望得到控制。
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作家协会共同组建,受上述二机构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和监督。该协会基于会员的委托,代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行使有关权利,解决作品使用的授权许可与付费问题,扩大作品的传播,从而促进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
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同国外同类机构一样,并不管理著作权人的所有权利,只管理著作权人个人难以行使和难以控制的权利,如信息网络传播权、数字化制品制作权、报刊文章转载权等。作者加入协会以后,可以借助团体的力量,通过协会覆盖全国的操作系统和与协会建有相互代表关系的国外相关机构,对文字作品进行有效管理,使作者获得最大的收益;加入协会以后,作者不必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费心,可以更加专心于创作,而且,作者还可以在作品的推广和权利开发等方面,得到协会的扶持。
这一机构是完全由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参与,专门维护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凡是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只要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作品,自愿将自己拥有的著作权部分或全部委托该协会管理,填写《会员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表》即可成为该协会的会员。